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环保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3月12日至25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3月12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8年3月19日至20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联系电话:63959161、63959162、1605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3月25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5月6日至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且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咨询电话: 63959161、63959162、1605700。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