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人考函[2007]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环保局人事科: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事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报名条件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本次考试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考生可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购买统一制式的《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并按考务文件的规定填涂。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交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估中心,并交纳考试的相关费用,办理报考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故老考生应认真核对《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上的档案管理号一栏,以免造成一名考生两个档案管理号的现象出现。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19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北京南路38号 报名要求:请携带《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及两张近期面冠彩色照片。 报名点联系电话:0991-3838802、3838263 报名点联系人:党新群、王琳 三、 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2007年5月12日、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如下(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5月12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3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四、考试类别及专业代码 (一)考试类别代码: 免试部分科目 “08” 报考全部科目 “35” (二)考试专业代码: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 “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33”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44” 五、考点设置 根据人事部关于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进行。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及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55元外,其余三科每门各35元 七、注意事项 1、2007年新报考考生,除档案管理号不用填涂外,其他有关信息必须填涂齐全。 2、2006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2007年具备了免试条件时应按新考生对待(不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记录报名信息时,将按全科考生对待。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00七年一月三十日 |